联办机构 |
无 |
服务主题分类 |
设立变更;证件办理 |
审批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数量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年检 |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
年报 |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
是否支持通办 |
不支持通办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服务渠道 |
CK,JXZWFWW,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
需要现场勘验 |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
不需要组织听证 |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是否需要鉴定 |
不需要鉴定 |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
不需要专家评审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
权限划分 |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属于市县分级管理审批事项,属于市级审批事项,申请业户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 |
行使内容 |
申请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依据最新《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九条:申请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应材料:(一)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有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车辆;(三)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驾驶员、乘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四)有客运服务、安全生产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制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的,在承诺的工作日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审批结果有效期 |
4 |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
《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
到期前申请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
其他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
《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