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012203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000MB0534926N3360122038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处(科)室 公共服务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000MB1A12045P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名称特殊程序办理人特殊程序建议时间
勘察公共服务组6个工作日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办理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承诺办结时限 7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经过流程优化和材料精简,时限小于法定时限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A区窗口
  • 窗口地址
    江西省赣江新区人民大道1299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日及法定节假日:09:00—12;00;13:30—17:00 工作日中午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如下: 工作日中午:12:00-13:30
  • 电话号码
    0791—87700023
  • 咨询邮箱
    ggfwz@gjxq.gov.cn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综合组
  • 窗口地址
    江西省赣江新区人民大道1299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3:30—17:00
  • 电话号码
    0791-87700019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审批结果名称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不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1.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核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n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
行使内容 1.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n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审批结果有效期 3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到期前申请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其他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6.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三条国务院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七条 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第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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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主要负责人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一致,并填写办公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
答案正确的是: “姓名:xxx性别: xxx年龄:xxx职务:xxx 联系电话: 159079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