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101600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000MB177944X2336101600900001
办事对象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处(科)室 土壤和固废环境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000MB177944X2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年初申请
受理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土壤和固废环境组
  • 窗口地址
    赣江新区儒乐湖大街399号9栋206室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1-87378719
  • 咨询邮箱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综合组
  • 窗口地址
    赣江新区儒乐湖大街399号9栋204室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1-87378729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其他
权限划分 无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负责本辖区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审核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未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提交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设立依据条款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三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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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结果样本
问题在《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填写常见错误有?
答案1.未提供完整清单 2.未如实填写危废产生情况